从“引资”到“选资”江苏出台12条新政促外资提质增效
在江苏,“引资”正在向“选资”不断转变。记者从江苏省政府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新近出台12条引资新政,促进外资提质增效。其中包含备受外商关注的放宽外资准入、用地保障以及高层次人才落户等内容。
利用外资一直是江苏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引擎和重要支柱。截至2017年底,江苏省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突破12.1万余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近4250亿美元。
为加快外资大省向外资强省转型,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介绍,《意见》聚焦外资准入政策、招商选资、创新环境、用地保障、投资贸易便利化等外商和外企重点关注的问题;明确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引进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研发创新等优质外资项目。
“当前,江苏引进外资面临着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趋紧和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吸引资本回流、周边国家竞争造成外资分流的内外双重挑战。”孙津认为,在国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下,要保持外资优势,必须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这也需要在政策上不断创新。
记者在文件中看到,《意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胆创新,提出率先复制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放宽制造业外企急需人才来苏工作的年龄和学历要求等一批创新举措。同时,充分授权地方根据本地区要素禀赋,依法出台招商引资创新政策举措。
文件还提出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证券业等对外开放举措;对投资额超过2亿美元的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一事一议”;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发放5年多次往返签证等内容。
孙津还透露,在强化外企境内投资的同时,江苏将大力推动本土企业“出海”,采取跨国并购的方式,强化与外国资本和技术的合作,使其成为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中新社南京6月5日电 杨颜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