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

编辑:白宇坤|2018-03-08 15:50:03|来源:中国台湾网

3月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省代表团集体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台湾省代表团13名全国人大代表依次发言,阐述对此次宪法修改的看法,大家一致表示,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团长黄志贤在发言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的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但必须与时俱进,才能更具生命力。

 

黄志贤表示,他对此次宪法修改有几点体会。第一,此次宪法修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此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成就,也是新经验新要求,有力保障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是时代的大势所趋,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党心民心所向。在党和国家历史进程中,在宪法发展史上,此次宪法修改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宪法修改必将进一步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宪法保障。第二,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第三,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发展。第四,修改宪法,使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他赞同并拥护此次宪法修改。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副团长陈军表示,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此次宪法修改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有利于更好发挥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此次修改宪法非常重要和必要,充分反映了党和人民群众实践的智慧。作为人大代表,他完全赞同。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陈云英表示,此次宪法修改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当前我们国家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更强大的党的领导和国家的体制建设,在宪法层面需要作比较全面的修订。她完全赞同此次宪法修改,在表决时一定投赞同票。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符之冠表示,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宪法作出了紧跟时代步伐的必要修正,有力推进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很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国家根本法确定下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他完全赞同此次宪法修改。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张雄表示,在当前形势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不断丰满,是对全世界的贡献。我们成功的经验,宝贵的成果,全世界都可以享有。此次宪法修改,他能够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长史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感到非常幸运,感到责任重大,并完全赞同。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廖海鹰表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我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必须适应时代进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他对此次宪法修改表示完全赞同。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张晓东、曾力群、蔡培辉、邹振球、梁志强、许沛、林青等依次发言,均表示完全赞同、坚决拥护此次宪法修改。

 

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团长黄志贤还指出,大家要在认识上高度统一,为下一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实施好宪法打好基础。(中国台湾网3月8日北京讯   记者 何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