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规来了 前三条与你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12月1日起,你的生活会发生哪些变化?
1. 12月1日起微信信用卡还款超5000元将收费
11月7日,腾讯财付通对微信信用卡还款收费规则进行了调整:自2017年12月1日起,微信信用卡业务对每位用户每个自然月累计还款额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0.1%进行收费(最低0.1元),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仍然免费。
而根据介绍,在调整还款收费规则的同时,微信信用卡也将同步推出两项优惠措施:
1、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进行手续费减免活动,即每人每月累计还款20000元以下,手续费全部减免;
2、不定期手续费减免优惠:使用预约理财还款,或在微信信用卡还款平台连续还款3个月及以上,不定期享有手续费随机减免优惠。
对比之下,目前通过支付宝App进行信用卡还款并不收费。而通过支付宝电脑端进行信用卡还款收费与否得看具体情况。其中,为本人还款免费;而为他人还款费率为0.2%,最低每笔2元,最高每笔25元。
2. 省钱了!12月1日起进口关税再下调这些货品零税率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从12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唇膏、眼影、香水等化妆品关税由10%降至5%,咖啡机、智能马桶盖由32%降至10%,矿泉水由20%降至10%……
其中,力度最大的是婴儿尿布及尿裤,以及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进口关税均降为零。
此次降税产品的一大特点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覆盖面广、降幅明显,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消费品,共涉及187项商品,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3. 12月起消费后记得干这件事 有机会中40万大奖!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2日表示,为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上海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首批试点城市,将于2017年12月起,开展全新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最高奖金达到40万元。
上海市国税局巡视员胡兰芳说,全新的有奖发票试点范围并不覆盖所有行业,而是个人消费行为较为普遍的4个服务性行业,分别是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和装饰业。只有在上述四类行业消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才能参与摇奖、兑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今年12月1日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除了上海之外,还有北京、湖北、湖南、陕西、深圳等6省市。
以后不管是住宿、装修房屋、通过中介购买房产,还是去K歌、去酒吧!小伙伴们都要记得要发票啊!万一中奖了呢。
以北京为例:
这一次北京将在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开展有奖发票的试点。花完钱要想着跟商家开张发票,他们给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都可以参与开奖。
看发票中没中奖,也不需要手工刮奖了!因为北京国税有奖发票的参与方式和中奖方式全面电子化,就像微信拆红包一样方便。
开奖方式1:
进入“北京国税”微信公众号→选择“有奖发票”→进入有奖发票小程序→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就能参加开奖。
开奖方式2:
在支付宝城市服务里点击“更多”→选择“城市服务”→点击“发票管家”→选择“发票抽奖”参与即时开奖。
4. 12月1日起网络云盘涉黄可追刑责
最高法和最高检对外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下简称《批复》),对于网络云盘涉淫秽色情的法律适用问题给予明确说明。《批复》自12月1日起施行。
《批复》显示,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有关规定。
而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批复》认为,在追究刑事责任时,鉴于网络云盘的特点,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5. 12月起,办中医诊所取消审批啦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中医诊所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将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人在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之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6.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2日发布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对机关、人民团体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楼堂馆所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7. 《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
《条例》规定,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8. 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集中受理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
本次调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业务将包括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补充申请等。
9.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 10098-2017)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TB 10099-2017)行业标准(以下简称“线规”和“站规”),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铁路线路设计在铁路工程设计中起着主导和统筹各专业设计的总体作用;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系统性强,且与各专业联系紧密。两项规范是铁路设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技术标准。
10. 质检总局扩大授权检疫审批动植物产品范围 并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进出境动植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质检总局决定扩大《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部分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公告》(2016年第57号)有关授权审批的动植物产品范围,并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
11.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取消合同备案和税款清算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税务部门将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其中,在减少办税负担方面,取消合同备案和取消税款清算,简并需报送的报表资料。
根据《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下称《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废止。该通知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涉及源泉扣缴事项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该项规定被废止后,除自主选择在申报和解缴应扣税款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的外,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该项合同备案手续。
12.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实施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签发第45号国家林业局令,公布《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22日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0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家林业局实施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可委托省(区、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实施。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机构可根据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工作需要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报请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考虑拟受委托机关的承接能力,并征求拟受委托机关的意见,应当以国家林业局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应当与受委托机关签订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协议。国家林业局应当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依法对受委托机关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林业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