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早年的南北之争
民国早年,因政治信仰不同,代表阶层分化等种种原因,在中国大陆上,出现了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南方革命政府和以北方军阀为首的北洋政府两大对峙政权。南北政府之间矛盾剧烈、分歧巨大,以致最终兵戈相见。
民国国会会场
独裁民主之争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总统府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自这天起,他就立志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型政府。他给辛亥革命元老居正是这样阐释民国的“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为真正推动民主建设,孙中山先生身体力行。1912年3月11日,在他的推动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实施。《约法》明确表明“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在孙中山先生的努力下,1912年12月至1913年3月间,中国进行了5000年以来的第一次真正民主意义的国会选举。中国的民主似乎已然实现了质的飞跃。
在孙中山先生带领的南方革命政府为推动中国民主进程不断努力的同时,北方军阀为首的北洋政府却一再开“倒车”,意图恢复独裁统治。1913年3月20日,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助手宋教仁以国民党代理党魁身份北上,意图组建责任内阁。为阻止宋教仁组阁妨碍独裁统治,北洋军阀首脑袁世凯,在向宋教仁行贿未遂的情况下,派人在上海将其刺杀,并于同年11月4日,以国民党“勾结叛乱”为口实,派人强行解散了国会。1923年6月,北洋军阀中的直系首领曹锟,为给自己的独裁统治披上“合法”的外衣,以巨款贿赂国会议员,选举他当总统。同年9月,在总统选举的预选会上,曹锟以5000元一张选票,到处收买议员,又以40万元的高价,收买了国会议长。就这样曹锟通过贿选当上了大总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新旧约法之争
孙中山先生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称旧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它不仅体现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民主建国的基本原则和对封建帝制的根本否定,而且还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更起到规范政府行政人员权力和责任的效用。这一约法,在当时是民主的、进步的,也因此深受社会各界的支持。
袁世凯上台后,深感旧约法对他的妨碍和威胁。改变这一情况,1913年11月,袁世凯派人组成了绝对为他控制的“约法会议”,并在次年4月废除临时约法,改行《中华民国约法》(又称新约法)。在新约法中,国会权力严重缩减,国家也从实行责任内阁制改为实行总统制。袁世凯通过新约法将权力高度集中在自己手上。此后不久,袁世凯又在新约法基础上颁布了《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十年,可以连任,继任人由现任总统推荐。俨然将自己变成了“世袭罔替”的君主。
1916年6月6日,袁世凯过世。他死后,新旧约法的矛盾因总统继承人问题爆发。根据旧约法及以其为基础制订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应由时任副总统的黎元洪继承袁世凯的总统位置和任期。北洋军阀把持的北洋政府为了继续维持军事独裁统治,拒绝由黎元洪继承总统位置和任期,而是提出要重立总统,并对旧约法多有贬斥,称其“缺点兹多,束缚行政”。其后,在国内多方的努力下,黎元洪最终就任大总统,并于6月29日发布命令,重新实现旧约法。
1917年7月,张勋拥护清溥仪帝复辟,旧约法再次被废除。7月12日,段祺瑞组织“讨逆军”赶走张勋。段祺瑞在执掌北洋政府后,为建立一人独裁统治,拒不恢复旧约法。孙中山先生为此在广州两次建立革命政权,高举“护法”大旗,开展北伐。
(作者:李宗蔚)
参考文献:
1.莫世祥:《护法运动中的孙中山》,《大同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4年第2期。
2.马瑞:《革命和国家认同的一种——1916年新旧约法之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4年12月。
3.王杰:《论孙中山的民主共和思想》,《学术研究》,2015年第4期。
4.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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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海峡飞虹中文网携手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特别策划推出《声音档案——中山先生的一天》,借2016年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的日子,我们梳理中山先生亲历的历史事件,为您讲述民国的史事与人物,缅怀中山先生的历史功勋。孙中山先生曾说过: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奋,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