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居住台胞4月19日起可预约接种新冠疫

记者从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上海市启动在沪居住台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自4月19日零时起,上海市根据“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将在沪居住台胞中的适龄人群(18岁至75岁)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

 

上海市目前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两剂。台胞享受上海市居民同等待遇,免费接种疫苗。

 

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自4月19日零时起,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台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预约成功后凭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

 

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自4月19日零时起,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台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等候居住地所在区有关部门通知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或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赴居住地所在区台办登记。

 

在上海市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上海市大陆师生一致,具体接种事宜由师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新华社上海4月17日电(记者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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