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台胞按大陆企业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落地

记者从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两位台胞于该局按大陆企业分别申请注册了两家有限公司,这标志着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先行先试 台胞按大陆企业在厦门自贸片区注册落地

 

2018年6月出台的《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福建“惠台66条措施”)第11条明确提出,在自贸区内的台资企业可申请注册为大陆企业,这意味着在自贸区内无论是市场准入前还是准入后,台企都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设台湾企业按照大陆企业申请设立,改变了以往台胞只能按照外资企业注册的局限性,而是将选择权交给台胞,他们将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登记为内资或外资,享受不同政策带来的便利。

 

  据悉,为做好上述两家公司的登记服务工作,自贸区市场监管局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主动指导准备申请材料。下一步该局还将设置台胞投资专窗,为台胞在厦投资创业提供更多便利,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海峡之声广播电台2月8日厦门消息(记者 庄杨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