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不断出台措施解决广大台胞的住房需求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 左妍冰):12月25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朱凤莲表示,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广大台胞关于住房的需求。朱凤莲是在当天国台办召开的“26条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简称“26条措施”)政策解读专题记者会上做上述表态的。   

 

朱凤莲说,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在大陆工作、学习,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己自身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房,用于自住、自用。同时,大陆部分城市购买住房实施限购,台胞在这些城市购房和大陆居民一样,应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朱凤莲说,除了购房,台胞在大陆还可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也就是我们说的公租房。公租房是一种政策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长期在当地居住、工作、生活民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上海市这次专门为在沪台湾青年提供300套公租房,是一件好事、实事。据了解,在申请条件上,两岸居民是相同的,就是说非上海户籍的申请者都需要持有居住证并且缴纳社保。

 

朱凤莲还介绍说,大陆102个地方出台的“31条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当中,有不少是直接涉及到当地就业台胞可以申请公租房措施的,比如北京、广州、厦门等地。据了解,目前北京和厦门已经分别有38名和16名符合条件的台胞申请到当地公租房,广州市拿出了1000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条件的台胞申请。   

 

朱凤莲说,为台湾同胞办好事,当然是越多越好,我们都会积极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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