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称林心如是“台独”,一审被判公开道歉并赔款6万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9-12-05 17:23:25 | 来源: 环球网 |
【环球网综合报道】@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4日在微博发布案件播报称,当天,中国台湾女演员诉网络用户黄某梅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黄某梅因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林心如的恶意侮辱、诽谤内容,包含没有相关事实基础的描述,如“台独”等,公然贬损林心如的人格,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林心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0元。
以下为@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案件播报全文:
4日晚,@林心如工作室 转发@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上述文章,并评论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一切恶意造谣诽谤行为,必将维权到底,法律绝不会姑息违法者。
标签:
新闻推荐
- 肩负起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时代使命——宁波镇海台商台青热议习近平总书记会见马英九一行重要讲话2024-04-18
- 共话中国经济新机遇|中国经济“一季报”让世界投下更多“信任票”2024-04-18
- 对“台独”分裂活动绝不手软!中美两国防长对话再度标明一条“红线”2024-04-18
- 美反潜巡逻机过航台湾海峡 解放军东部战区跟监警戒2024-04-18
- 消博会上台商“忙”:“每次参展,我的业务都有新突破”2024-04-18
- 自贸港建设带动海南单季度进出口首次突破600亿元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