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头水域禁止外来鱼种放生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政府近日发布通告,从今年1月1日起,在三江源头水域永久禁止外来鱼种放生活动。违反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由农牧渔政部门负责,除玉树境内土著鱼种外,禁止一切个人或团体开展外来鱼种放生活动。禁止范围为玉树州境内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支流及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

 

《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8日 14 版记者原韬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