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创新七条” 福厦泉国家自创区成“强引擎”

福建省科技厅15日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解读福建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创新七条”),期冀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下称“福厦泉国家自创区”)成为创新“强引擎”,破题该省研发投入、企业创新引领能力、高端创新资源之短板。

 

据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游建胜介绍,福建近年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5年来,该省高新技术产业从1528家增加到3054家,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翻了一番,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前列。

 

福建所出台“创新七条”,具体包括:加大对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发挥福厦泉国家自创区引领作用、建设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实验室、着力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加大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力度、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等。

 

“创新七条”以正向激励的方式对福厦泉自创区进行评估考核,鼓励福州、厦门和泉州三地的自创区与自贸区“双自联动”,带动其他高新区和两个协作区共同发展。

 

2016年6月,福厦泉自创区获国务院批准建设后,先行先试破解障碍、激励创新措施,如福州片区实行房地产项目配建人才公寓、厦门片区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异地建设模式、泉州片区扩大续贷无需还本业务规模等首批创新举措,均在全省推广。

 

如今,三片区产业特色鲜明。福州发展大数据产业,厦门推进两岸合作构筑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等。全省约八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近七成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在福厦泉成长,自创区已成为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引擎”。

 

“创新七条”还布局能源材料、海洋科学、网络信息、数字经济、先进制造和医疗健康等领域,建设若干高水平实验室,每年福建财政资助每个实验室运行经费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连续资助五年。

 

福建自2016年底始在能源材料国家实验室上发力,建设石墨烯研究院首期规划占地1000亩,总面积2000亩,规划投入经费9.64亿元,目前仍在推进。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官方将按研发投入超出上一年的增量部分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并于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专项补偿资金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中新社福州10月15日电 记者 林春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