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近日公布

海峡飞虹消息(记者 马晓叶):国务院新闻办16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在已实行一系列惠及港澳台居民政策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项为港澳台居民谋福利的实实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届时港澳台居民将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侍俊说,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可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他说,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了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的技术标准制作,能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很好地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

 

“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内地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九个方面的便利。"

 

侍俊表示,这些政策都为居住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龙明彪在发布会上指出,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是推进落实“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也是为台湾同胞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有力的政策措施。龙明彪说,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就是这项政策的意义所在。

 

“这项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两岸一家亲’理念的具体体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我们出台这项措施,就是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为率先与台湾同胞共享大陆发展的机遇,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为台湾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他表示,台湾同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不需要具有大陆户籍,也不需要放弃台湾户籍。目前,在台湾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也不应该受到影响。他说,台湾居民居住证采纳了台湾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的建议,用于在大陆证明身份,能实现与大陆身份证在日常使用上的无差别体验,具备了台胞证目前无法实现的许多功能。

 

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内地和港澳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制度,目前,港澳居民在港澳和内地须持不同的身份证件和旅行证件。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表示,实施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是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他说,

 

“这有助于推进内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内地的港澳居民全覆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中央对港澳居民的关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3条规定,港澳居民居住证登载的信息有一项叫做公民的身份号码,香港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分别使用810000、820000,这是内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港澳居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而且是按照国家标准来编制,与内地其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制。”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侍俊、黄柳权、龙明彪还就记者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作出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