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2018年7月6日,索非亚)

 

一、应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理博伊科·鲍里索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8年7月5日至8日对保加利亚进行正式访问。

 

两国领导人预祝将于7月7日在索非亚举行的主题为“深化开放务实合作,共促共享繁荣发展”的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圆满成功。

 

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同鲍里索夫总理举行双边会谈,并会见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统鲁门·拉德夫。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访问取得圆满成功,有力推动了中保关系发展。保方高度赞赏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衷心祝愿中国成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关系取得的长足发展,高兴地看到,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高层交往活跃,政治互信稳固,各领域互利合作富有成果,为两国繁荣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

 

双方一致认为,继续深化中保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双方将以2019年中保建交70周年为契机,巩固政治互信,加强两国人民间的传统友谊,保持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对话和协调,深化经贸、投资、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卫生、人文、教育、旅游等各领域合作和扩大人员往来,共同致力于将两国伙伴关系提升至新的更高水平。双方将共同办好建交70周年各类庆祝活动,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

 

三、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领导人之间的高层对话和密切接触对促进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欢迎鲍里索夫总理在双方方便时访华。

 

双方一致表示,尊重彼此选择的发展道路,尊重彼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核心利益。保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

 

四、保方表示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和加强中欧互联互通。双方愿以2015年两国政府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为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倡议框架下其他领域合作。

 

五、双方表示愿推动两国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旅游、新技术、创新、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加强合作,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和投资保建设,包括电动交通、组装火车车厢和机车等领域。保总理邀请中国企业参与保加利亚经营权项目。

 

双方表示共同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双边贸易规模和水平,在尊重对方国家安全和质量监管要求前提下,为彼此优质商品开放市场。保方希望中方简化进口保农产品、食品程序。中方欢迎更多符合中国检验检疫标准的保加利亚优质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中方欢迎保方参与2018年11月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双方均积极评价两国政府间经济合作联委会对促进双边经贸和投资合作的重要作用。联委会保方共同主席由保经济部长担任,双方商定于2018年在中国举行新一届联委会例会。

 

六、双方在农业生产和加工、农业科技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愿继续支持在保加利亚设立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开展工作,欢迎在保加利亚普洛夫迪夫市建设首个16+1农业合作示范区,支持开展16+1农产品跨境电商合作。

 

七、双方支持两国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落实中保科技合作委员会框架下的具体联合项目,服务两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基础现代化。

 

八、双方愿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控和治疗、医疗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等领域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卫生事业发展,维护卫生安全。

 

九、双方积极开展双边文化合作,推动两国艺术机构、艺术家群体开展交流。保方支持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运作,中方欢迎保方在条件成熟时在华设立保加利亚文化中心。双方支持扩大教育合作,促进留学生及其他形式的教育交流活动。

 

双方将以筹备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强体育领域合作。

 

十、双方愿以2018年“中国—欧盟旅游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旅游资源推广、数据交换、开发旅游线路等方面合作。双方愿采取切实措施吸引对方游客,促进双向人员往来。双方支持两国民航企业积极开展商务合作,在条件成熟时开通直航。

 

十一、双方愿共同深化安全、执法、法治、人权领域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包括加强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领域合作。

 

十二、双方强调,应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多边主义。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携手发展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

 

十三、双方表示共同努力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十四、双方高度评价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认为这是重要机制和平台,为巩固中保关系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有助于促进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与合作,有助于中欧关系全面发展。中方赞赏保方为推动“16+1合作”作出的积极贡献以及作为东道主在机制框架下举办的各领域活动,表示支持并预祝第四次16+1地方领导人会议今年秋天在保加利亚成功举办。

 

十五、双方同意在亚欧会议框架下加强沟通协调,共同促进亚欧经贸领域和互联互通务实合作。

 

十六、中方重申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祝贺保加利亚于2018年上半年成功履行欧盟轮值主席国职责,赞赏保方为推进欧盟与西巴尔干国家的伙伴关系付出的努力。双方一致认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全和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挑战的重要因素。双方积极评价《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强调建设和平、增长、改革、文明伙伴关系重要性。双方愿在开放、透明、非歧视、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促进中欧贸易和投资。保方希望中欧双方尽快达成中欧投资协定。

 

十七、两国领导人在访问期间见证签署了下列文件:

 

(一)《中国国家能源局与保加利亚能源部关于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保加利亚共和国经济部关于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粮食部关于保加利亚去壳葵花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保加利亚共和国经济部关于烟草产业的合作意向书》

 

(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和保加利亚经济部国家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加强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保加利亚发展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15亿欧元金融合作协议》

 

(八)《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保加利亚Navibulgar航运公司关于6艘散货船9401.7万美元的融资条件清单协议》

 

(九)《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与保加利亚Svilocell  EAD公司关于16MW生物质废弃物发电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十)《银联国际与保加利亚国家支付转接网络Borika合作备忘录》

 

(新华社索非亚7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