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台胞盛赞厦门“60条惠台举措”:接地气有诚意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这‘60条举措’可以说是‘31条措施’的细化实施版,接地气、有诚意、可操作性非常强,给在厦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带来巨大机遇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厦门10日颁布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厦门市台商与台青代表11日对记者由衷地做出上述表示。

 

大陆多部门2月28日发布实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31条惠台具体措施。仅仅过了几十天,厦门就正式颁布实行《若干措施》,引发在厦台胞的热烈反响。11日上午,近百位在厦台商、台青齐聚厦门市台商协会,畅谈感受与期许。

 

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对记者表示,“60条举措出台的速度之快让在厦台胞感到震惊与惊讶!”他进一步表示,厦门“60条惠台举措”是以国台办31条措施为基础,针对在厦台商台胞在厦门的日常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方方面面,提出具体的操作措施和方法,覆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也非常的细化,并且能一步执行到位。”它充分反映了台胞的需求,全部都是台胞所反映意见的综合,很有代表性。尤其措施的第60条,设立了台湾同胞服务中心,还开设了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号,这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专门的服务窗口,很好地解决了这些条款的具体落实问题。这些举措就象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关心我们在厦台胞,真正体现了‘两岸一家亲’” 。

 

四年前夫妻双双从台北来到厦门创业的晶禧文创执行长林士伟,对《若干措施》中的多项便利台胞在厦门生活的具体措施印象深刻。“此前,我在厦门著名风景区鼓浪屿承接了一个项目,但由于不是厦门市民,每次上岛都要走游客通道,买价格更高的游客船票。《若干措施》推出后,像我这样的在厦门长期居住的台胞,可以购买市民船票,通过市民通道上鼓浪屿,方便了很多;现在,电子台胞证在厦门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台胞在厦门不仅可以买房还可以贷款按接,满足了很多台湾年轻人的需求……”说起《若干措施》,林士伟如数家珍。他认为,“这些都是很大的突破,大大便利了台胞在厦门的居住与生活,让我们享受到了市民待遇,‘归属感’更强了”。

 

吴家莹会长也同样感受到《若干措施》给台胞带来的“融入感”。“ 《若干措施》中规定,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信息的系统设备限期进行完善升级,实现电子台胞证在厦门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等措施,这解决了长期困扰台胞的一个问题。”

 

除了居住生活上的同等待遇,就业创业上的同等待遇同样也让与会台胞纷纷点赞。来自台北的青年吴昌宪现和大陆朋友一起在厦门经营美容整形诊所的他,对《若干措施》中的“符合条件的台胞在厦门可以独资形式申办个体诊所和医学检验实验室”,感到兴奋不已。“我觉得这样自由的空间会更大,就是说如果自己开诊所的话,各种运营或者行销手段上会更方便、自由,这样能吸引更多台湾医疗业者来厦门 乃至大陆其它城市发展。”

 

从事品牌策划、室内设计的林士伟也表示,相关限制取消后,让台商有更多自由挥洒的空间,也 让他们在大陆发展的信心更足了。“如对台湾职业资质和执业资格的认可,就解除了我们参与很多项目的障碍”,目前他的业务已经走出厦门,向福建各地甚至大陆各省拓展。

 

在厦门耕耘多年的吴家莹会长也告诉记者,“台资企业现在可以参加政府工程的投标,对我从事的建材业是一大利多。我们目前也在积极配合这个政策的执行,参与到厦门地铁3号线与5号线的投标工作,这对很多台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他还特别提到, 《若干措施》中规定,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在厦门设立企业时可以选择使用美元或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金,在厦门经营活动中可以享有内资企业待遇,“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跨越,使台商拥有更多的选择”。

 

据吴家莹介绍,目前来厦投资的台企超过5000家,他相信以后会更多,因为“在这里台胞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他希望所有在厦创业、工作、生活的台胞朋友,“一定要惜缘惜福”。(海峡之声厦门4月12日讯  记者 佳祺 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