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高度肯定中国在核安全保障方面的努力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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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邀请,8月28日至9月8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中国开展首次国际核安保专项评估。张未摄

 

海峡飞虹报道(记者乔全兴):记者9月11日从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获悉,国际原子能机构近日对中国开展的首次国际核安保专项评估圆满结束。评估高度赞扬了中国政府持续加强核安保的努力,充分肯定了中国保障核工业可持续发展、参与构建全球核安保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国际核安保专项评估是国际原子能机构为帮助成员国改进和提升核安保能力水平、防范核恐怖主义威胁而开展的国际同行评估。国家核安保中心主任邓戈说:“评估活动在2017年8月28日至9月8日进行,评估范围是国家核安保体系、核材料核设施实物保护两部分,评估专家组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及美、英、法、俄、荷、芬、巴基斯坦等国的8位资深专家组成。”

 

评估期间,国际专家组认真查阅了中国的核安保相关法规文件,与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政府部门代表进行了深入访谈交流,赴秦山核电基地方家山核电站实地考察了核安保管理及技术措施。通过上述活动,专家组依据国际核安保相关法律文书和技术导则,形成了对中国首次开展的国际核安保专项评估报告。邓戈介绍说:“通过这次评估,国际专家组高度赞扬了我国政府持续加强核安保的努力,充分肯定了我国加强核安保工作、保障核工业可持续发展、强化核安保责任担当、参与构建全球核安保治理体系所取得的成就。在方家山核电厂实地考察时,电厂实物保护系统良好的设计、维护和管理状况及安保人员的良好表现都令专家组印象深刻,写进报告里,作为中国的良好实践。”

 

同时,评估组报告认为,目前,中国发布了核能和核工业发展规划,核能及配套的核燃料循环体系将获得快速发展,这对中国的核安保制度、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挑战。建议中国尽快完善核安保法规体系,加快有关立法进程,夯实核安保工作法律法规基础。邓戈介绍:“评估组建议:一方面,尽快批准和发布《原子能法》《核安保条例》,统领核安保法规制度,完善核安保法规体系,进一步夯实核安保工作法律法规基础;另一方面,给予核安保政府监管更充足财政和人力资源,确保有效应对中国核事业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核安保管理增量问题。”

 

邓戈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核安保工作,对核及放射性材料一直实施严格的管控。60多年来,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与核工业发展相适应的核安保体系,保持了良好的核安保记录。“(中国)在核设施核安保能力方面,对于新建核设施,要求核工业界采纳国际最新标准建造核安保系统;对于原有核设施,由国家投入专项资金数十亿用于核安保系统改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们还组织核设施单位开展核安保实兵对抗与模拟演练,通过“实战”提升核安保突发事件响应能力。”

 

国际核安保专项评估是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的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同行评估活动之一。中国是第48个邀请进行评估的国家。邓戈说:“实际上,通过这次评估,一方面是展示了我们负责任的核大国形象。另一方面,确确实实通过他们的考察、了解,让国际社会对我们核工业的发展能够放心,特别是对我们核电走出去,让其他国家,更多地对我们核电的安全建立信心,我觉得在这些方面都能发挥非常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