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贸延迟至今 台湾损失先机知多少

从去年6月两岸签署服贸协议算起,到现在已经15个月了,协议迄今仍然躺在台湾“立法院”,通过遥遥无期,使得台商企业不但得不到服务业优先开放的先机,反而由于大陆本身不断开放的结果,造成台商进入大陆市场上的落后,这对许多有意进军大陆服务业市场的台商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比方说,服贸协议原本开放台湾电子商务厂商得以合资55%的条件进入大陆(只限福建省)投资设厂,这个条件远远优于一般外商只能以合资49%上限进入大陆的规定。虽然规定只能在福建省,但只要电子商务公司在福建省设立,就可以透过网络对全大陆销售,而这家厂商可以只卖台湾产品为号召,并保证所有产品都直接由台湾寄送到大陆买家手中,相当有利基。

 

台湾《经济日报》20日发表社论说,由于服贸协议没有通过,使得台商电子商务厂商无法享有此一优惠;另一方面,由于上海自贸区为了吸引外资投资,在去年公布的开放项目中,就把外资企业投资电子商务的合资上限提高到55%。也就是说,现在有意到大陆投资电子商务的外商可以享有原先在服贸协议中台商才能享有的优惠待遇。

 

另外,在服贸协议中,大陆同意给予台湾1,000亿人民币的限额,让台湾银行业得以投资大陆的股市(RQFII),此举可以让台湾银行业手中持有的大量人民币有一个投资管道,但是,由于服贸协议迟迟没有通过,使得1,000亿人民币的RQFII一直无法上路,现在大陆已经同意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当数量的RQFII,因此台湾成为人民币境外交易中心的先机可以说是已经完全丧失了。

 

然而,由于这两年来大陆内需市场快速成长,台商有意转攻内销,但是由于受到外资企业投资大陆的限制,因此最近有许多台商希望大陆直接给予投资大陆的“国民待遇”。所谓国民待遇,就是台商赴大陆投资设厂时,受到的待遇与大陆企业完全一样。比方说,服贸协议开放台商旅游业者赴大陆成立旅行业,但是现在规定台湾的旅游业者只能从事大陆国内的旅游业务,而不能在大陆从事组团带出国的业务;如果台商旅行社享有国民待遇,他们就可以从事在大陆组团带大陆人出国旅游的业务。

 

大陆可能给台湾厂商“国民待遇”吗?除非台湾接受两岸是一个国家,否则大陆为什么要给台商国民待遇?而且,大陆市场这么大,服务业的项目又这么多,其中有许多属于严格管制的产业,如金融业和电信业等,因此台商想要大陆全面开放给台商国民待遇的想法,不论是从政治或是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切实际。

 

社论还提出,虽然要大陆全面开放市场给台商可能有些困难,但是在面对服贸协议迟迟无法生效的情况下,大陆是否可以单方面选择性地开放一些市场给台湾。当然,最根本的还是“立法院”早日通过服贸协议,因为许多市场开放是有时间性的,早日开放可以让台商享有先进者优势。开放之后,未来如果还有其他开放的需要,可以每年进行检视,这样对于台商来说才是最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