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命崔世安为澳门第四任特首 12月20日就职

 

崔世安资料图。中新社发 张宇 摄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7日签署第655号国务院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于2014年12月20日就职。

 

澳门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任期,将于今年12月19日届满。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于8月31日举行,崔世安当选为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候任人。

 

9月8日,澳门特区公报刊登终审法院有关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的公告,确认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并宣布当选的候选人为崔世安。

 

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崔世安将于9月22日在北京接受国务院颁发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令。

 

崔世安简历:

 

崔世安,广东新会人,一九五七年出生于澳门,毕业于岭南中学,赴美留学期间,取得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城市卫生管理系优等学士、美国奥克拉荷马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硕士及博士学位。

 

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六年担任第五届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政府属下青年委员会委员、环境委员会委员。在教育工作方面,曾任镜平学校校长、镜平专业进修中心校长。

 

崔世安曾为澳门多个社会团体服务,分别担任同善堂值理及医务部部长、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常务董事、澳门镜湖医院员工青年会会长、澳门眼库基金会董事、澳门护理人员协进会名誉会长,澳门青年商会总会会长(一九九一年)、澳门青商资深协会永远会长、澳门弱智人士服务协会监事会主席、澳门管理专业协会副会长、澳门新会同乡会副理事长。

 

他亦曾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预防医学会名誉理事。

 

一九九九年八月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同年获委任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第一届行政会委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再被任命为特区第二届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以高票当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候任人,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获国务院正式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当年八月十一日获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发任令,并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就职。(中新网9月17日电)